企业分立时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被分立企业的会计处理
资产和负债的结转
将进入分立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以原有账面价值为基础结转确定。
借记负债类科目,贷记资产类科目。
差额借记权益类科目。
税务处理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当资产的入账价值大于计税基础时,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资产的入账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时,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分立企业的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
按照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初始计量。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
对应归属于分立企业的净资产分别进入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等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税务处理原则
免税分立
如果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股权票面价值(或股本的账面价值)的20%,可选择免税处理。
被分立企业可暂不确认分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
分立企业接受被分立企业的资产,成本以被分立企业的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
应税分立
如果不符合免税分立条件,或未履行规定审批手续,按公允价值转让资产,计算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
分立企业接受资产,成本可按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注意事项
分立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与债权人另有书面协议。
分立完成后,若股东构成和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是企业分立时的主要会计和税务处理方式。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遵循相关法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