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议土地的继承问题,以下是继承方式的概述和流程:
土地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遗赠:
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抚养协议:
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
法定继承:
在前三种情况都不存在时,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遗产分配顺序。
土地使用权继承流程:
1. 填写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呈批标。
3. 撰写委托书,并携带身份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办理继承。
4. 经过公证认证的使用权转移证明后,继承人可以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特别注意事项:
对于承包地,继承人需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
如果土地超过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间范围,子女不能继承土地,土地归为集体所有。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户主死亡后,其他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享有承包权益。
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法院不保护。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继承方式,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