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侦查后,还有以下后续步骤和注意事项:
立即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公安机关需要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继续行政处理:
如果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行政处理,应继续处理。
解除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解除对涉案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并返还给当事人。
制作相关报告书:
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办案部门应当制作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释放证明书:
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
重新立案侦查的可能性:
如果终止侦查后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可以重新立案进行侦查。
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些步骤和措施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效率,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