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牌照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书面申请:
载明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组织机构设置、拟申请支付业务的具体类型等。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应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公司章程:
应为最新版本,并经工商部门备案,加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戳记。
验资证明:
应为申请人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验资证明与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不一致的,应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申请人应提交最近一年及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申请人设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当提交存续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或项目异常,以及存在其他应予以说明情形的,申请人应提供详细说明及证明材料。申请人还应提供关于备付金及其利息核算方法的说明,指明具体会计科目。
支付业务可行性研究报告:
应包括拟从事支付业务的市场前景分析、处理流程、技术实现手段、风险分析及其管理措施、经济效益分析等。
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
证明申请人已建立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技术安全检测认证证明:
证明申请人的支付业务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申请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证明申请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年内未因利用支付业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业务等受过处罚。
主要出资人的相关材料:
包括主要出资人的资质、出资比例等。
申请资料真实性声明:
证明申请人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
建议申请人在准备申请资料时,确保所有文件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提前与当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