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18日从营口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营口市大清河成功入选,为我省唯一。
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前两批共评选出56个优秀案例,对全国水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借鉴作用。
大清河,又名青沙河,位于我省的西南部,是营口市第二大河流,河流全长100.7公里,流域总面积1482平方公里,发源于大石桥市东部山区,上游分为东大清河、西大清河,其干流途经盖州市等重要城镇,最终注入渤海湾。
近年来,营口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立足于大清河流域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以生态环境整治为切入点,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不断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补齐城镇设施短板、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开展农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系统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强流域内饮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等综合性措施,水环境治理取得新突破,国控断面水质全年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河道形成大面积的观赏水面和堤岸绿化景观,实现了“清水畅流、河湖健康、水绿交融、人水和谐”的目标。
(辽宁日报记者 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