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记录保管多久

时间:2025-01-17 20:39:51

住院记录的保留期限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具体而言,住院病历作为重要的医疗文件,其保存期限 不得少于30年。此外,如果医疗机构发生更名,那么原保管的病历资料应由变更后的医疗机构继续妥善保存。

对于门诊病历,保存期限则不得少于15年。电子病历和电子检查检验报告单的保存时间也不得少于15年。

综上所述,无论是住院病历还是门诊病历,医疗机构都应按照规定进行长期保存,以确患者的医疗记录安全、完整和可追溯。如果需要查询或打印住院记录,患者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病案室办理,一般能够查询到30年以内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