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交易手续服务费
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
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核档费
50元/宗。
契税
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印花税
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个人所得税
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营业税及附加
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总结:
买方需支付的费用:交易手续服务费(3-6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契税(1.5%-3%)、印花税(0.1‰)、测绘费(1.36元/平方米)、评估费(0.5%)、工本费(80元及5元印花税)。
卖方需支付的费用:交易手续服务费(3-6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土地收益金(2%)、核档费(50元)、契税(如买方未缴足部分)、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20%或1%)、营业税及附加(如不满五年)。
具体费用根据房屋性质、面积、购房时间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费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