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的天数计算主要依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基础产假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后休息8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延长假
2016年起,生育延长假为30天(后改名为延长假),2021年延长至60天。
这新增的30天产假没有生育津贴,由单位比照津贴待遇标准支付工资。
流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地方政策
各地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成都市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因此孕妈一般可以休98天顺产产假+60天生育假+1个月纯母乳喂养产假=188天。
山东省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即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产假。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产假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了解具体政策。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并规划好产假期间的工作和休假安排,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