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怎么办

时间:2025-01-06 10:02:59

招标准备阶段

招标人单独完成,包括选择招标方式、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有关文件(如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

招标投标阶段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通过报刊或其他媒介发布,公告期一般不得少于30天。

资格预审,招标人应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告应明确预审要求和截止日期。

发售招标文件,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现场考察,组织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召开交底会议。

解答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需对投标人的疑问进行解答,并可能发布补充文件。

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专家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邀请监督人员到场。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

定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决标成交阶段

发出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公告中标结果,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接受供应商的质疑。

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时,招标人应依照法律规定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可以采取再组织资格预审或直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违反法律规定,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潜在投标人投标的,招标人应修改文件后重新招标。

建议

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不合理条款,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同一标准下竞争。

及时发布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通告,确保足够的时间供潜在投标人准备和提交投标文件。

认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增强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