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是指在居民之间、居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权利和义务发生争议的各种问题和日常生活中的争执。这些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民事纠纷 :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纠纷。包括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产物业、人身损害、合同、借贷等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行政纠纷:
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和纠纷。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资源权属、医疗卫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和纠纷。
涉法涉诉纠纷:
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利部门对案件或问题处理不满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这包括对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或行政裁决表示不满的情况。
其他特定类型的纠纷
房产纠纷:
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合同纠纷:因合同的生效、解释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劳动争议: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医疗纠纷: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
旅游纠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活动发生的纠纷。
这些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调解可以在有关组织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