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哪些专属管辖

时间:2025-01-12 23:08: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诉中的专属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

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排除障碍等作业。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这些专属管辖规定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变更管辖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