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的类型主要包括:
正常申报 :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各税的纳税申报。非正常申报
欠税补缴:
包括缓缴期内税款缴纳申请和补缴欠税申请。
迟申报:超过规定申报期限以后的申报。
检查补税:税务机关检查后要求补缴的税款。
评估补税:税务机关评估后要求补缴的税款。
行政处罚:因违反税法规定而受到的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自查补税:纳税人自行检查后补缴的税款。
其他申报方式
直接申报: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直接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邮寄申报: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通过邮政部门送达税务机关。
数据电文申报:纳税人通过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或网络传输等方式向税务机关传送申报信息。
简易申报:适用于定期定额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凭证代替申报。
纳税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的材料,如综合纳税申报表、身份证、银行账户证明、经营地址证明等。有关具体的申报程序和要求,纳税人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获取详细信息